年金的要素及趨勢簡介
何謂“年金”?
“年金“是一種“保險合同“:保險公司保證你終身有固定收入到死為止。讓保險人免於因活太久而用盡儲蓄的恐懼; 適用於喜歡穩定收入的人。是 55-65歲接近退休的人士 做退休規劃時必須考慮的選項。
舉例: 假如你估計65 歲以後每月需要$4000來支撐生活固定開銷,而你夫妻屆時每月加起來可領$3500的社會福利金。 則你每月需要$500的額外收入來支付這個缺口。 這筆錢您可從銀行存款或退休賬戶(401k ;IRA)中領取。 但如果你害怕因為活太久而用光儲蓄,或你的投資的可能虧損會導致未來生活不夠錢開銷 。你覺得每月必須有鐵定$500的收入,你睡覺才能安穩。那你就應購買可以每月讓你領取$500到死為止的年金。保險公司只要取得你的現有年齡,計劃何時開始領取年金,打算每年領多少,就可以算出你應花多少錢買這終身年金。 (但每家保險公司的價錢不同)(參見視訊)
年金裡可以改變的選項
你若不是一買了年金合約後就立即要終身領取年金,保險公司提供不同的方法讓你可用這筆錢去再賺錢。保險公司除了提供終身領取制,另外也提供較短時間的定期領取制 。
Accumulation Phase (資本增長階段) –投保人存放本錢後不立即使用,他的本金就會既可以被拿來滋生利息或投資得利
保金成長的方法
- 利息賺取型(fixed-income type,fixed annuity)為了鼓勵人們早早將錢放在保險公司,希望投資人將錢多存放幾年。保險公司就付利息給保險人。 保險人賺得的利息就被用來給該保單的增值。利息計演算法可選擇固定的,也可選浮動的(猶如銀行貸款)。 利率可能為保險公司的宣告的固定利率,或可用按照其它指標(indexes)為參考值用特定公式計算出來會浮動的利率。投保人的錢有如放在銀行裡的定期存款般。
- 投資變動型(variable annuity)保險公司讓投保人將錢投資於某些特定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s), 讓這投資的結果成為未來年金攤分時的基礎。投保人可借共同基金的高成長潛力,而使得本金的成長可大大高於只能賺取利息的年金計劃(fixed annuity)。反之,投資共同基金也會有投資失利的情形,如此將致使將來可領取的金額變少。投資結果好壞與保險公司無關,投保人自負風險。這種型別的年金合同的特點是:不適合即將退休的人購買,因為如果投資不利會造成投保的本金的虧損無法於短期內賺回本,如此一來就喪失買年金求“保障收入”的本意。
Distribution Phase(資本結餘攤分階段)-年金的不同領取方式
- Life- 終身制。讓受保人領到死。如採用此計劃,一旦開始領取年金就永遠不得改變計劃。死得早而收不回本金投入的總額的話算你虧本,但如你壽命很長而使領到的錢遠大於投入的資本的話算你賺。假設:你投入$100,000買的年金,可以從65歲起每月領$500。 但你於70歲就過世,你只領了3萬,剩餘沒用到的錢(7萬)你也不能過繼給孩子。但你如活到82歲以上,即使你領的錢總額遠超過投入的錢,你仍能繼續領取到到過世為止。
Joint-Life 保險公司也提供讓未亡人領取終身的年金;也就是把受保人夫妻視為為一體,兩人中較晚死亡者仍可領年金到身故。
- Fixed-Periods – 定期制。 假如你採用終身領取的方式,你可能會因太早過世致使覺得不划算(如上例)。 於是乎保險公司也提供定期領取的方式,約定好時間的內將錢加息後返還給你- 如20 年期的計劃;保險公司把錢分20 年給你,如你還沒領到20 年的份就死去, 保險公司會把餘款給你的指定繼承人。如20年後你還活著,你也不能再領了。 假設你家族成員的壽命一般沒超過85歲,你可以考慮於65歲時用這種定期攤分法。
最新流行的 年金產品- 希望年金能有高成長又無風險的成長
- 指數型年金equity indexed annuity-參考股市指數來計算利息-。近年來投資人常無法滿足於保險公司為年金提供的固定利率。保險公司於是提出與股市指數index相關的利息計算方法;如:某年金可以跟S&P500 標普500指數的 成長率為利率, 但又以5.5% 為上限; 但當標普500指數的 成長率為負數時,該本金維持原來的數目,被保障沒有損失。
假設某年S&P500 上漲10%,則該投資人可賺5.5%的利息。 次年S&P500 下跌8%20%,則該投資人的本金維持前一年的數字,沒有虧損。第三年S&P500上漲3%,該年以3%計息加入年金的本金中。
- 最低 收入保障合同(income rider )—讓年金投保人可投錢於共同基金賺取高報酬但又不必怕虧本的額外保險-。這類產品可有許多不同的花樣可以選擇,但基本精神如下:
於資本增長階段,此時你變動型年金裡的共同基金投資組合隨市場變化而有盈虧;此時保險公司提供另一保障最低金額的保險。如果於攤分提領年金時:你的實際投資結果大於這保證金額,那就用實際的投資結餘作為攤分年金的基數;如果你的實際投資是低於這保證金額,就依據這保證的金額作為攤分年金的基數(通通依照合同裡的講好的提取比率拿錢)。
例如: 某年金的“收入保障合同“保障:年金基數在10年內以7.2%年利率成長,並讓你可於65歲開始到身亡止每年可提取5%的 投資結果(實際投資結果或保數額,兩者中較大者)
於是:你於55歲時用$100,000買變動型年金而投資於某共同基金,並加買了該“最低收入保障合同”。 於是65 歲時你的“保證年金基數”累積成為$200,000(7.2% 年複利計算)。如果當時你年金裡的實際投資結果只有$180,000, 則保險公司用$200,000 為基數,而你終身每年可以領$10,000 ($200,000 x5%)。 如果當時你的實際共同基金投資結果是$240,000, 則保險公司用$240,000 為發錢的基數,每月领$12,000($240,000 x5%)。有的保险公司让你用傳統的年金終身制或定期制領取实际的投资结果。
保障愈多的合同其費用也必然更高, 加起来每年要支付投资额的4%上下,你要注意你的基金是否能賺足夠的利潤來支付這些額外的保險。
年金可以滿足退休人士求安定無憂生活的需要。但要注意應用上述基本原理來挑選適合你的年金。因為年金一般要求你長期不得毀約拿回本金,除非繳納罰款,因此 購買時須要詳細瞭解每一細節條文,避免買到不適合的年金會而長時間後悔。